2010年1月4日星期一

甩身

之前有啲事,走咗去朋友屋企住3個月,咁啱嗰段時間我又撞咗車喎,結果要留地址嗰啲;後來有信嚟,但係又冇佢信箱鎖鍉喎,點知佢宜家先俾返啲信我!







嘩,真係等咁耐驚咁耐,幾驚佢charge我「15米內有過路設施但唔用」呀,因為喺唔遠處有,可能只係喺15.?米至16米外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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